
非法營運車主接受處罰。記者 戰新宇 攝
生活報9月14日訊 即日起,哈爾濱市交通執法部門將與交警部門聯合執法,由交通行政執法部門作為責任主體,針對摩托車和港田車的非法營運行為,將對每輛非法營運車處以5000至10000元的重罰,以保證市民的出行安全。
今天上午,記者分別隨哈市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三大隊、交警道外大隊、交警道裡大隊和哈市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四大隊的執法人員踏查道裡區、道外區的重點路段,在道外區和道裡區分別查扣3輛和1輛非法營運車輛。
9時30分,記者和執法人員來到道外區北馬路口,這是港田車和摩托車經行的重點區域。記者看到,一輛無車牌照的紅色港田車駕駛員載著兩名乘客准備離開。執法人員馬上將該車查扣,該車駕駛員任國安交待,他拉載乘客准備去濱江站。執法人員表示,按照《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未辦理經營審批手續,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將處以5000到10000元罰款。
10時20分,一面街上的一輛車牌號為黑A89955(黃)的兩輪摩托車涉嫌違法拉客。執法人員隨即將駕駛員孟德春控制住,並請女乘客任女士配合調查。任女士說,摩的是其在巡船胡同搭乘的,車費為4元。執勤交警在確認孟德春的駕駛證及車輛相關手續後將該車移交給執法四大隊。完成取證、攝錄等法律程序後,執法人員依法滯留了摩托車,並下達了處罰通知書,孟某將被處以1萬元的高額罰款。
道裡區交警大隊大隊長王偉介紹,轄區內一些港田、摩的駕駛人為了多拉客爭道搶行,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近期,道裡區交警大隊與哈市交通局開展聯合執法,取締違法車輛,並按各自職能共同向違法人作出上限處罰,以保護市民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