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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起糾紛 樺南多部門『聯合執法』遭質疑
2011-09-16 08:28:50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邵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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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來信】

  日前,樺南縣樺南鎮樺豐村居民陳旭向本報反映,他與樺南縣協聯熱電公司因佔地補償問題產生糾紛。9月2日,該縣公安局、規劃局和城管局等部門在對其葡萄園進行聯合執法時,協聯熱電公司的職工搖身一變成為執法者參與『執法』。更令他不解的是,在相關部門執法的過程中,熱電公司強行進入葡萄園內施工。

  村民土地變『征用』為『佔用』

  據陳旭介紹,他的葡萄園位於樺南鎮樺豐村,緊鄰樺南縣協聯熱電公司。其葡萄園佔地約44541平方米,原來是樺南縣樺豐村昌星制磚廠預留的取土用地。2010年4月,他以110萬元的價格購買,並准備在此建設空心磚廠。樺南鎮領導認為該地塊為耕地不能建廠,但同意他建果園。今年8月6日,葡萄園順利開工建設,目前已建完10棚葡萄架,配套建設了4棟溫室育苗大棚。在葡萄園建設期間,縣裡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找他,說為了鋪設供熱管線政府要征用該塊土地。因為雙方征地補償價格存在較大分歧,一直沒有達成協議。其後,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改征用為佔用,供熱管線從葡萄園區穿過,給予他一定數額的佔地補償,但具體事宜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未達成補償協議就強行施工

  9月1日,樺南縣規劃局領導給陳旭打來電話,要求陳旭在協議書上簽字,允許協聯熱電公司進入葡萄園內施工鋪設管線。當日下午四時許,樺南縣規劃局突然對其下達了《停工(核查)通知書》,認定其在建的溫室大棚屬違法建築,責令其於9月4日前攜帶相關材料到該局接受處理,同時送達的還有樺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通知,也認定其私自建設屬於違法建築,要求陳旭9月4日前停止建設並拆除。

  而讓陳旭意想不到的是,9月2日他到省城購買葡萄種苗時接到家人電話,說縣聯合執法拆除了葡萄園一側的水泥板牆,並拖走了停在園區大門口的轎車和水車。

  陳旭無法理解,作為糾紛另一方協聯熱電公司的兩位負責人竟然也在現場指揮,參與執法。陳旭認為在不到24小時的時間內,有關部門從下達通知到聯合執法,完全是一種變相的報復行為。陳旭說,協商不成就采取強制手段,侵害了他的權益,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

  『聯合執法』存在程序違法

  在樺南縣規劃局,記者見到了黃書記,對於該局在下達停工通知不到24小時即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黃書記也認為有些不妥。記者要求采訪在《通知》上簽字的三名執法人員時,黃書記說可以幫忙聯系,但在其返回辦公室後卻告訴記者相關人員均已外出辦案,聯系不上。樺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朱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陳旭葡萄園在建的溫室大棚因為未取得《規劃許可證》,屬於違法建築,故對其實施強拆。樺南縣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尹光耀(音)在電話裡接受記者采訪說:拖走車輛只是執行公安局領導下達的命令,具體情況不詳。

  在陳旭的葡萄園記者看到,園區臨街一側的水泥板牆已被全部拆除,取而代之的是環繞園區幾百米長的深坑,供熱管線在坑底已基本鋪設完成,而涉嫌『違建』的溫室大棚卻未絲毫受損。陳旭認為,葡萄園的建設耗盡了自己的全部家當,而且大部分投資都是東拼西借的,希望供熱公司或政府部門能給自己一個合理的補償。

  【律師說法】黑龍江恆辰律師事務所劉律師認為,樺南縣規劃局下達的只是《停工(核查)通知書》,而不是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此聯合執法存在程序違法。另外,行政執法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委托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權,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動,而熱電公司員工參與執法屬於違法行為。而且,供熱公司在未與土地使用權人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就擅自強行開工建設,嚴重侵犯了土地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政府機關的行政執法與供熱公司的管線鋪設同時進行也有些欠妥。

  陳旭的葡萄園被挖開數百米長的深坑。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