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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標准尚未出臺 今冬用戶申請停熱暫按20%交費
2011-09-16 09:08:1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溫婧璐 劉述波
東北網9月16日訊 眼下,距9月20日停熱申請結束期還有不到一周時間,申請停熱的市民非常關注熱企收取的停熱繳費標准,不知到底是該按20%、30%還是50%交熱費。昨天,市住房局供熱辦給予明確答復:今冬我市申請停熱的用戶向供熱單位交納熱能損耗補償費的比例仍為20%,熱企如超比例收取須征求用戶同意,並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不得強制超比例收取。
據市住房局供熱辦副主任劉成偉介紹,新修訂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將停熱用戶需繳納的『熱能損耗補償費』改為『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這個收費名目的變化,使測算標准發生較大變化———除將熱傳導造成的損耗包括在內外,還將供熱設施設備折舊和管網維修維護費用也納入其中。劉成偉進一步解釋說,之所以有這一變化,主要是考慮到熱是具有傳導性、散失性的特殊介質,即便居民不用熱,供熱單位的供熱設備設施同樣要預留維護,如供熱管道等。
劉成偉表示,盡管我市目前尚未出臺新的停熱收費標准,但並不影響用戶申請停熱,市民和熱企在本月20日前,均可按原停熱辦法和標准執行,即用戶需向供熱單位交納20%的熱能損耗補償費。熱企如超比例收取則須征求用戶同意,並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但不得強制超比例收取。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