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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9月22日訊 16日凌晨時分,一輛長期停放在香坊區進鄉街159號福泰綠色名苑小區6號樓樓下的大客車突然自燃,成為今年媒體報道的第5起大客車自燃事件,大客車是市民出行主要交通工具,頻頻出現自燃事故,不免讓人擔心,不少市民打進18604500110熱線表示:如此頻繁的大客車自燃,究竟是何原因?是否會給市民出行帶來安全隱患?如何纔能避免事故發生?為此記者進行調查。
車輛自燃原因何在?
市交通局安全監督管理處工作人員說,發生自燃的基本上都是接近報廢的老舊車輛,自燃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油路老化和電路故障。油路老化會導致燃油泄漏,容易造成自燃;電路故障則會導致車體電線『打火』,引燃車體其他部位,造成自燃。車輛之所以會出現油路和電路問題,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定期的維修和養護。
朱師傅是哈市一家汽車維修廠的『資深工程師』,有近30年的汽車維修經驗。據朱師傅介紹,老舊車輛的養護根本不到位,很多車主都認為車輛用不了幾年就該報廢了,根本犯不上花錢為快報廢的車做保養,但這些車輛並沒有因為即將報廢而減少業務量,所以出現問題的幾率就大大增加了。
檢車不能掐滅自燃隱患
既然大客車自燃的原因找到了,那麼是否有辦法可以杜絕事故的發生呢?
市交通局安全監督管理處有關工作人員說,就公交車來說,檢驗的程序和安全性要求還是比較高的,正常公交車基本上都能做到一個星期就要對車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但即便是車輛檢查合格,也無法杜絕出現自燃事故,因為只有當車輛運行起來有些問題纔能暴露出來。
與公交系統的統籌檢測相比,另一個大客車群體的隱患則更為突出,就是單位通勤車和超市的班車。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現在哈市超市使用的班車多數是已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平時基本上都處於超載狀態,車輛養護極差,存在的安全隱患也比較多。
據市交通局安全監督管理處有人關士介紹,通勤車和超市班車並不屬於營運車輛,因其所有人是企事業單位,按照性質劃分應該是屬於『個人』,交通局並不能對其車況進行強制管理,這類大客車的檢測、維護均要依靠所屬單位。
建立完善的車輛更替辦法
既然無法通過檢測杜絕事故,那麼是否可以『反其道行之』,直接更換新車。及時更新車輛,自燃的風險必然會降至最低。
交通行業管理內部人士溫先生認為,雖然國家將大客車的報廢年限規定在8至10年,但其附加的『延長』條款並沒有發揮真正的作用,實際上被『曲解』了。溫先生說,國家在設置延緩報廢的條款時,最初是考慮車輛更新並不是立竿見影就能解決的,車主買車、換車需要一定的過渡時間,而這期間車輛所提供的服務並不能停止,所以纔有了延緩報廢的制度,但現在這條十分人性化的制度,卻成了部分車主牟利的空間,這就導致了有些車輛即使臨近報廢或已經報廢也能賣得出去,從而繼續運營。
『無法杜絕就應該想辦法將風險降至最低,只有老舊車輛及時更新換代纔能最大限度避免車輛自燃的事故。』溫先生說,不過如何讓這部分『車主』將已經進嘴的『利潤』吐出來,纔是職能部門應該考慮和實施的。
新聞鏈接
今年1月至今,大客車自燃事故已經發生5起:
1月9日,在道裡區安國街與安昇街交口附近,一輛9路公交車自燃,車輛完全燒毀。
2月25日,香坊區進鄉街副159號門前,車牌號為黑A39056的22路公交車在行駛途中自燃,燒得僅剩鐵架。
8月3日,一輛運營當中的106路公交車在新陽路與安昇街交口處自燃。
9月7日,香坊區征儀路與保健路交口附近,一輛209路公交車行駛中發生自燃。
9月16日,某單位通勤車在香坊區進鄉街福泰綠色名苑小區6號樓樓下自燃,車被燒成空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