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3日訊 『呼蘭早就成了哈市的一個區,哈市的出租車為啥不允許從呼蘭利民開發區南京路載客到江南?』近日,呼蘭區南京路居民白先生反映。
白先生說,2005年他在呼蘭利民開發區南京路購買了一套住房。今年年初,全家搬到這裡居住。他在南京路附近打車回江南屢遭拒載。白先生說,帶有呼蘭字樣的出租車,因為覺得回來空駛幾率大,拒絕送客;江南的出租車稱管理規定,不允許他們在呼蘭區載客回市區。
『的確存在這種情況。』出租車司機李先生說,因為不允許江南的出租車在呼蘭區載客,回江南就得空駛,單程從南京路到公路大橋約20公裡。雖然有空駛費,可是一趟活下來,費時、費油還不賺錢。
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辦公室負責人說,依據2010年5月1日執行的《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哈市的出租車允許在市區載客後送客到呼蘭區,但是不允許在呼蘭區載客。在呼蘭區出行的居民可以乘坐呼蘭區的出租車到市區,同樣呼蘭區的出租車到市區後,不允許在市區載客。為了給出租車司機空駛補償,依據相關的收費規定,行駛裡程超過12公裡時,出租車可以加收50%的空駛費。
白先生十分不解:2004年,呼蘭區就成為哈市的一個區,出租車執行區域化服務讓本來方便的出行方式變得復雜。他希望呼蘭區不僅僅在區域上劃歸哈市,在管理上也應與市區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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