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9月26日訊 近日,海倫法院宣判一起犯人在服刑期間發現漏罪的案件,最終以盜竊罪判處該犯人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200元,並與前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7700元。
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間,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竄至海倫市內居民區梁某家中,盜得現金、金銀首飾、手機等物品,價值7700餘元。事後,王某因上述盜竊價值4500餘元財物的犯罪事實,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4500元。王某入獄後不久,被他人舉報了上述剩餘3200元的盜竊犯罪事實。法院依法追加了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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