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9月29日訊 富裕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盜竊、敲詐勒索案,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十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0年5月,被告人王某與被害人殷某通過網上聊天相識,同年6月18日,網友見面,並與其多次發生性關系。6月19日21時,在一招待所內,王某趁殷某去隔壁衛生間之機,將其包內的現金300元、諾基亞E66S型手機1部、黃金耳環1對、黃金項鏈墜1個盜走,被盜財物總價4110元。盜得財物逃離後,王某多次給殷某發送短信,利用與殷某發生性關系時,拍攝的影像資料威脅,向其敲詐勒索1萬元。王某財色兼收還不夠,妄圖利用不雅照敲詐網友,結果把自己『貪』進了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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