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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兒童跟團旅游需加價 市旅游局:屬違規行為
2011-10-10 07:13:18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趙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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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0日訊 『十一』黃金周,全家報團出游成為市民度假首選,哈市不少旅行社也紛紛打出觸底價格迎合消費。但記者走訪哈市多家旅行社發現,報團出游年齡上也有潛規則,因無消費或只有低消費能力,老人和兒童跟團旅游需加價。

  近日,記者走訪了哈市多家旅行社,在『江山旅行社』,記者說計劃去雲南旅游,對方介紹說,『十一』期間因報團人數多,該線路價位較高,『十一』後價位有較大調整,比較合適,8日游價格在4500元左右。記者與這名工作人員談話中,提及兒童有無特殊優惠時,對方表示,因兒童沒有消費能力,按照當地規定『十一』期間一名兒童需加收300元錢。記者詢問為何有此規定,工作人員說:『就是因為掙不到孩子的錢,說白了就是這麼回事。』在『華夏旅行社』,接待員告訴記者,雲南團在『十一』期間也是要加收老人和孩子費用的,12歲以下和60歲以上老人每人加收300元左右,這是當地的規定,加收後的費用也不是給旅行社的,而旅行社是替雲南旅行社代收,這些費用是要直接打給雲南『地接』的。該接待員立刻詢問了雲南『地接』,對方答復記者:『十一』後報團不用交納加價費。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幾家旅行社,針對報團的地域、年齡標准的差異,也存在對老人和兒童加收附加費用的情況,衡量收取費用的標准還是購物能力。

  『老人和孩子都屬於行業內界定的特殊人群,對他們加收費用已經成為旅游業公開的秘密』。從事導游工作6年的小娜向記者講述起了旅行社加收費用的秘密。

  據小娜介紹,『十一』後旅游進入淡季,吃住行等費用下降,兒童假期結束,旅行社也只是暫時取消了這部分費用。目前國內的旅行社競爭激烈,旅行社間為了搶佔市場份額往往將價格壓得很低,旅行社要想賺錢只能來自游客的購物,此外,現在也催生了組團社和同業批發,即替旅行社打廣告招攬客源,並收取中間費用;掛靠在有資質的旅游公司名下,只做一個或兩個旅游線路的小公司大部分沒有直接帶團的,都是直接移交給地接團,地接團收入的來源也是來自游客購物。而老人購物較謹慎,兒童沒有購物能力,所以針對這部分人群也就催生了『特殊人群加收費』,加收費用是市場需求的結果,在哈市一些大規模的旅行社曾幾度取消『特殊人群加收費』,施行後卻因同行業的低價旅游搶佔了不少客源,無奈也只能從眾。小娜表示,我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中有明確規定,哈市旅游部門對此的罰款額度也很高,但哈市幾乎沒有哪家旅行社是不收取『特殊人群加收費』的。

  導游小娜告訴記者,國內一般線路對18歲以下和60歲以上的人群加收費用,標准為200至500元;香港游一般為18歲以下和55歲以上,老人加收300至500元,兒童加收200至1800元;澳門游為23歲以下和55歲以上,老人加收2000元,兒童加收3000元。

  對此,市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加收特殊人群費用屬違規行為。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