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7日訊 10月1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大慶2012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費繳納將從11月1日開始。
由於參保政策有調整,參保人員在續保繳費時需注意以下6條事項:
參保人員繳費時,需先到參保社區領取繳費通知單,然後到指定的龍江銀行進行繳費,並將繳費的回執單交到社區,社區醫保專管員將依據繳費回執單,對參保人員進行續保登記,以保證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
續保人員需持戶口本原件進行戶籍認證,外遷入戶籍但在參保後又遷出本市的人員,將不允許續保。2011年7月1日後從外地遷入本地的人員,需在戶籍遷入滿一年後纔可辦理參保手續;
參保後有欠費的人員需在補繳欠費後進行續保,並從保費到賬當月開始進入半年的待遇等待期;
辦理新參保的人員需繳納全年保費;
大慶市區農村戶籍(不含四縣)的居民可以家庭為單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011年7月1日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年度最高限額已由原來的8萬元提高到11萬元。
工作人員提醒,參保人員續保繳費時,需在領取繳費通知單的當天進行繳費,以免給醫保專管員的登記工作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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