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7日訊 深夜,杜爾伯特縣一名男子,敲開了同村一戶居民家的門,爭吵中,他拿起一把明晃晃的菜刀,砍死了一名婦女,為了殺人滅口,他又將婦女兩歲的兒子和11歲的侄女砍死,此後走上了逃亡之路。
潛逃的17年來,他無時無刻不受到良心的譴責,殘殺兩個孩子的畫面時常出現在他的夢中,為了贖罪,每年春節,他都會給兩個被殺的孩子燒紙,希望能夠減輕自己身上的罪孽。
10月7日,記者在杜爾伯特縣看守所采訪了這名嫌疑人。
夜闌人靜傳來急促敲門聲
1995年10月29日22時許,夜闌人靜,杜爾伯特縣白音諾勒鄉,許多村民都已進入了夢鄉。
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破了夜晚的寧靜。趙秀艷從夢中驚醒,趕緊穿上衣服,問門外的人是誰。
此時,在門外敲門的張大龍,見久久無人開門,大聲說:『我是張大龍,把門開一下,有事要說。』
見外邊的人在說話,趙秀艷便打開了門。一進門,張大龍就開始譴責趙秀艷的姐夫,說她姐夫不講究。
原來,張大龍與趙秀艷的丈夫和姐夫同在大慶的一個工地打工,平時,張大龍總惹事,每次出事,都是趙秀艷的姐夫出面幫忙平事。前幾天,張大龍又惹了事,這一次,趙秀艷的姐夫怪他多事,沒有管他,結果,張大龍挨了一頓打,一氣之下跑回白音諾勒鄉。想到自己囊中羞澀,工地上的錢又沒有給,他便想到趙秀艷家借點兒錢,順便說說這件事。
考慮到家裡還沒有賣糧,手裡只有100多元錢,趙秀艷本不想借錢給張大龍,可是見他渾身酒氣,而家裡只有兩歲大的兒子和11歲的侄女,沒有辦法,趙秀艷只好把錢借給了張大龍。
發生爭執凶念頓起殺人滅口
與此同時,拿到錢的張大龍卻不肯走,這讓趙秀艷感到有些為難,叫侄女小月到後院去找爺爺。
張大龍見小月下床去找人,心想,要是讓人看到他半夜出現在趙秀艷家,傳出去不太好,便將剛要推門出去的小月推倒在地,然後呵斥她說,趕緊上炕老實呆著。
張大龍的舉動,激怒了趙秀艷,她問張大龍到底想咋地,張大龍說:『別得瑟,小心我把你們……』說完,他用眼睛瞄了瞄炕上的兩個孩子,看到櫃子上有一把菜刀。
這讓趙秀艷更加惱火,情急之下,她和張大龍吵了起來。不料,張大龍竟拿起菜刀一下子劃破了趙秀艷的臉,趙秀艷讓小月趕緊去找爺爺,小月打開窗戶想跳出去,張大龍嚇唬她說:『趕緊進來,否則砍死你!』小月害怕,只好又爬了回去。
此時,在與張大龍廝打的過程中,趙秀艷身中數刀,倒在了血泊中。
張大龍從地上撿起散落的100多元零錢,對小月和趙秀艷的兒子小剛說:『不准說話,趕緊睡覺!』然後,他扔下菜刀就往出跑。
剛跑出門,張大龍就聽到了兩個孩子的哭聲,想到兩個孩子都認識自己,心生殺念,便又返回了屋中,拿起了帶血的菜刀,掀起了兩個孩子的被子……
良心難安被噩夢折磨17年
還沒走出門,張大龍便有些後悔,畢竟,兩個孩子是無辜的,且他們還只是孩子。他趕緊去敲趙秀艷鄰居家的門,說趙秀艷和其丈夫吵了起來,讓鄰居去看看。他想讓鄰居去救救兩個孩子。
趙秀艷的鄰居早就聽見趙秀艷和張大龍的爭吵聲,以為張大龍在『整事』,便沒有理他。
事發後,張大龍先後潛逃至河北、西安、北京、天津等10餘個城市,靠當力工維持生活。
不過,他始終沒有走出殺害兩個孩子的陰影,也從來沒有逃過良心的譴責,17年來,他經常做著同一個夢,夢見兩個孩子瞪著大大、圓圓的眼睛,怯生生地望著他,目光中流露出乞求和無助,而他卻狠狠地把菜刀砍向了兩個孩子,瞬間,鮮血染紅了他的雙手……
這個夢,不知道折磨了他多少次,每次他都從夢中驚醒,然後責備自己,怎麼能對兩個無辜的孩子下手……
為了贖罪,每年春節,他都會給兩個被自己殺死的孩子燒紙,以求心安。
每次喝完酒,張大龍都會莫名其妙地痛哭,並用雙手捶打自己的胸前,十分痛苦,工友們都懷疑他的精神有問題。
悔不當初『終於可以贖罪了』
張大龍殺人後潛逃的17年來,杜爾伯特縣公安局從來沒有放棄過抓捕工作,自今年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清網行動』以來,杜爾伯特縣公安局更是把對張大龍的抓捕工作列為重點,組成專門的抓捕組負責抓捕工作。
8月中旬,抓捕組通過張大龍的家人,以及深入的摸排偵查,鎖定了他的藏匿地點:大慶市大同區雙榆鄉向陽磚廠附近。
9月22日12時,杜爾伯特縣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張彬和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雷國成等10人,趕赴大慶市大同區雙榆鄉向陽磚廠附近實施抓捕,磚廠負責人說磚廠內沒有張大龍其人。專案組意識到,張大龍可能已更名改姓,怎麼辦?怎樣抓?磚廠附近地形非常復雜,四周就是大面積的玉米地,抓捕難度極大。盲目抓捕,嫌疑人一旦鑽入玉米地,後果不堪設想。幾經思考,張彬及時向市局刑偵副局長李達請示,調集了大同公安分局40餘名警察參加圍捕。
當日20時45分,抓捕行動開始,警察將磚廠四周圍得水泄不通。21時10分,抓捕組成員將正在宿捨內熟睡的張大龍抓獲。
采訪中,張大龍多次表示,他早就料到會有今天,現在,他終於可以向兩個孩子贖罪了!
民警提醒,因為一件小事,張大龍不僅殺害了3條人命,也毀了自己的一生,因此,遇事千萬不要衝動,更不要認為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否則,悔之晚矣! (文中人物除警方人員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