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7日訊 13日,記者從市公交辦出租汽車管理處了解到,為了緩解成品油價格頻繁波動對出租汽車行業帶來的影響,佳木斯市出租汽車收費標准再做調整,自15日起,出租汽車在原運價的基礎上,開始向乘客收取1元/乘次的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隨著國際燃油價格的不斷上漲和我國燃油價格的調整,出租汽車的運營成本也隨之增加,經營者負擔日益沈重,給我市出租汽車行業的發展帶來了極不穩定的不利因素。為了緩解成品油價格頻繁波動對出租汽車行業帶來的影響,降低因油價上漲給出租汽車經營者帶來的負擔,市公交辦出租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建立出租汽車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減輕出租汽車行業負擔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的《關於緩解成品油調價對交通運輸業影響嚴格控制連鎖反應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借鑒其他省市的經驗和做法,向市政府提交了《實施出租汽車收取燃油附加費的請示》。
在9月6日召開的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上,這個請示被批准通過,決定自10月15日起,我市出租汽車在現行運價基礎上,可向乘客收取1元/乘次的燃油附加費。據市公交辦出租處負責人程洪春介紹,目前,出租汽車管理處正在與出租汽車計價器生產廠家及稅務部門進行溝通協調,行管部門將在最短時間內對全市出租汽車計價器進行統一調整,調整後的計價器所打印出的發票內容將增加燃油附加費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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