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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賠償款遭拒絕 女經理帶手下鬧事綁人被判刑
2011-10-20 10:07:3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趙鑫 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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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0日訊 因為簽訂網站建設合同後,網站卻沒有按時投入使用,某諮詢公司女經理王某帶著兩名手下,並糾集十餘個男青年大鬧與其簽約的科技公司,由於簽約者拒絕給付賠償款,王某帶人將其強行拘禁起來。近日,王某與兩名同伙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據南崗區法院法官介紹,去年年末,某諮詢公司經理王某與某網絡科技公司經理孫某簽訂了網站建設合同,在3月1日之前為王某公司建設並開通網站。而合同期限內,網站並沒有開通,因此,王某要求孫某歸還其1萬元訂金,再給付9萬元賠償款。孫某並不同意,兩人為此產生糾紛。今年4月8日,王某帶著公司員工趙某、隋某,並糾集十餘名社會男青年到孫某公司要賬,將該公司鬧得人仰馬翻,並將孫某困在辦公室內毆打。見孫某仍拒絕賠錢,王某讓趙某、隋某兩人將孫某架上車,帶回王某公司拘禁起來。在公司裡,幾個人威脅孫某付錢,孫某只好表示要同事送錢過來,與同事取得聯系後,雙方商定在南崗區大直街附近取錢.隨後趙某、隋某到達約定地點,發現孫某同事並沒帶錢,兩人心中起疑,轉身就往公司方向跑,兩名同事悄悄報警。兩人剛回到公司不久,民警就趕到了現場,將孫某解救。

  近日,南崗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經審,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王某、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趙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