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不簽廢油脂處理協議或不交地溝油 飯店可罰5千元
2011-10-22 08:41:17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王露瑩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0月22日訊 20日,黑作坊鐵鍋熬地溝油進行報道引發市民和有關部門對『地溝油』的來源及流向的高度關注。記者從哈市環保部門了解到,餐飲企業不與環保企業簽訂廢油脂處理協議,或簽約後拒不交出『地溝油』,將面臨最高5000元罰款。目前,已有多家餐飲企業因簽約後未交『地溝油』被處罰。

  據了解,根據《哈爾濱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餐飲業經營者未與廢油脂處理單位簽訂廢油脂處理協議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未將廢油脂交由符合規定的廢油脂處理單位回收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辦法』還規定,廢油脂處理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對廢油脂進行處理,或者將未經處理的廢油脂轉讓、出售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昨日從開發區環保局了解到,近期在對轄區內118家簽約餐飲企業的檢查中,發現1家未與環保企業簽約的餐飲企業和2家簽約後未交油的餐飲企業,並已對3家企業進行處罰。據悉,針對拒不執行我市規定或屢次違規的餐飲企業,開發區環保局除按規定處罰外,還將取消其審驗相關環保手續的資格。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