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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逮住仨『酒駕』 交警:心存僥幸就是以身試法
2011-10-27 09:14:10 來源:生活報  作者:王慧東 何興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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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0月27日訊 自今年5月嚴懲酒後駕駛行動以來,酒駕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來,有人認為『風頭』已過,便心存僥幸觸碰酒駕高壓線。25日晚,哈市交警部門在開展治理酒駕夜查行動中,當場逮住三名酒駕司機,其中一人酒精含量測試結果超過醉駕標准,目前已被交警部門刑事拘留。

  仨酒駕司機以身試法

  25日20時35分許,在哈市道裡區上海街與安隆街交口,駕駛車號為黑AH3778白色捷達轎車的張某酒後狀態十分明顯,執勤交警對其進行了酒精含量呼吸測試,結果顯示為108mg/100ml,超過法定醉酒駕駛標准。目前,醉駕司機張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6個月以下拘役、吊銷駕駛證且5年之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等嚴厲法律制裁。

  25日20時40分許,在哈市香坊區三大動力路樂松廣場,執勤交警在檢查車號為黑L5399C微型面包車的過程中,對駕駛員朱某進行酒精含量呼吸測試,結果顯示為33mg/100ml,屬酒後駕駛。交警依法對其做出了罰款200元、一次記滿12分、暫扣3個月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25日21時20分許,在哈市香坊大街,執勤交警對車號為黑A30Q18黑色黃海吉普車的駕駛員進行酒精含量呼吸測試,結果顯示為73mg/100ml。交警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1000元、一次記滿12分、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酒駕者心存僥幸明知故犯

  自今年5月整治酒駕以來,酒駕行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以上三名駕駛員何以以身試法?記者調查發現,主要原因就是駕駛員的僥幸心理使其鋌而走險。無論是在酒駕現場采訪司機,還是在拘留所采訪因醉酒駕駛被拘者,他們都表示:知道酒後是不能開車的,只是沒想到那麼巧會被抓住。

  一位交警表示,多數酒駕司機的法律意識不強,認為只要沒發生交通事故就不必大驚小怪。禁止酒後駕駛是一項復雜的、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持之以恆地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從而實現杜絕酒後駕駛的目標。

  哈市常態化整治酒駕

  記者采訪獲悉,目前,哈市『禁酒駕』已經常態化,哈市交警部門采取定點與不定點、巡邏與設卡、蹲點觀察與設立卡點相結合等多種方式,靈活調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屯警路面,堅持周末假日必查、深夜午夜必查、高發時段必查、聚餐場所必查、舉止反常必查,實施全方位、多時空查控,加大對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糾力度。

  更有法律工作者建議,交警部門應該聯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與賓館、飯店、酒吧等簽訂責任書,明確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具有提醒、勸阻酒駕的義務,並鼓勵、倡導餐飲行業推行『酒後代駕』服務。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