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31日訊 有人負責報信,有人負責搶劫……李某、陳某、楊某三人分工明確後,實施了對按摩女韓某的搶劫。三人將搶劫來的金首飾變賣後瓜分,並全部揮霍。日前,三人因搶劫罪分別獲刑。
去年12月23日晚10時50分,穆棱市的李某在分別與楊某、陳某預謀搶劫八面通鎮某按摩房按摩女韓某後,由楊某報信、望風,由陳某進按摩房將韓某領出,在按摩房後面的一居民小區院內鍋爐房旁,李某用事先准備的鐵管子將韓某打倒後,李某和陳某將其配戴的兩枚黃金戒指、一對黃金耳環和一個黃金手鐲搶走,這些黃金首飾價值人民幣9千多元。三人銷贓後將得來的8200元進行了分配,並全部揮霍。經法醫鑒定,韓某頭部外傷屬輕微傷。
日前,穆棱市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法院認為,李某、陳某、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在本案中,三人是共同犯罪,李某、陳某是主犯;楊某起輔助作用,是從犯,應減輕處罰。最終,李某、陳某和楊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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