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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民安全意識薄弱 十字路口成事故高發區域
2011-11-06 09:06:22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趙琳 張大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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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6日訊 看到十字路口的交通信號燈變成了黃色,不是放慢速度觀察,而是猛踩油門向前衝;路口信號燈明明紅色,卻也硬往前闖。我市上半年發生的交通事故中,駕駛人駕車時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有141起,佔總數的32.71%,而其中在十字路口由於車輛不避讓行人引發的交通事故又佔到八成,且呈高發趨勢———十字路口,『奪命』路口?

  斑馬線上,車輛與行人爭道搶行;電子眼下,車輛照闖紅燈不誤;即使在學校門前設立了車輛緩行指示牌的路口,一輛輛『飛車』仍然橫衝直撞……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共發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436起,造成168人死亡,476人受傷。從事故成因分析看,忽視安全、主觀安全意識薄弱是主因。其中,駕駛人駕車時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有141起,佔總數的32.71%,而其中在十字路口由於車輛不避讓行人引發的交通事故又佔到八成,且呈高發趨勢。

  『紅燈停,綠燈行』是小學生都知道的交通法規,如今卻常被成年人『忽視』。很多車輛看見黃燈時不是放慢速度,而是猛踩油門向前衝,交警分析發現,十字路口闖紅燈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現場目擊———

  『爭分奪秒』搶信號

  地點:上海街與愛建路交口

  時間:10月31日14:00—14:30

  目擊:半小時內共有64輛車闖燈

  14時16分,一輛黑色本田轎車行使到該路口時,信號燈轉變成黃燈,但該車卻旁若無睹地加速,險些與對向行駛的車輛相撞。在該路口,記者觀察半小時,共有64輛車闖燈而過。

  地點:果戈裡大街與宣化街交口

  時間:11月1日10:00—10:30

  目擊:半小時內共有50輛車闖燈

  10時20分,一輛白色轎車在行駛到該路口准備左轉彎時,在信號燈已經變為紅燈的情況下,突然加速前進,正准備過馬路的行人逐一避讓。同樣,記者在該路口觀察半小時粗略統計,共有50輛機動車存在闖紅燈或是黃燈行為。

  時間:11月2日9:00—9:30

  地點:幸福路與樂園街交口

  目擊:半小時內共有35輛車闖燈

  9時15分,一輛深灰色面包車在該路口准備直行時,雖然前方信號已經變成黃燈,但該駕駛員還是加大油門強行通過。記者在該路口觀察半小時後發現,共有35輛車存在不同程度的闖燈現象。

  『馬路流氓』隨處有

  時間:10月31日16:20—16:50

  地點:經緯街與中央大街交口斑馬線

  『即使是在斑馬線上也要左顧右盼注意來車或在車流中穿過,同時還要忍受個別車輛的鳴笛催促』,這是在道裡經緯街與中央大街交口斑馬線上行人過街時的感受。16時25分,一輛黑色轎車行經該路段斑馬線時,面對眾多過街行人,非但沒有減速主動停車讓行,反而按著喇叭加速衝過,斑馬線上的行人紛紛左右躲閃。隨後,在該處斑馬線上,先後有12輛車存在同樣違法行為。

  時間:11月1日13:00—13:30

  地點:南崗區學府路331號黑龍江東方學院門前

  在南崗區學府路331號黑龍江東方學院門前,當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指示行人通行時,從平房區方向駛來的多輛大貨車不顧行人正在過街,紛紛疾馳而過,行人只得急忙避讓,場面驚險萬分。

  時間:11月2日7:00—7:30

  地點:花園街與果戈裡大街交口處斑馬線

  7時整,記者在該路口發現有很多送孩子的家長准備帶孩子過馬路上學,由於此處的右轉車輛可以不按信號燈行駛,造成很多機動車不避讓行人,在人流中肆意的穿行。在此處等信號燈的家長只能是『蝸行』前進。

  數字統計———

  據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共有交通信號燈710處,比1998年增長近十倍,其中有150處能實現協調控制;有交通隔離設施7.5萬延長米,大型交通指路板1122塊;各類警告、禁令指示標志1.51萬塊,LED電子顯示屏22處,電子警察230處,電視監控142處。投入大量資金、設置這麼多交通管理設施主要是為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但部分車輛仍然無視生命的可貴,將代表現代文明的交通工具變成一個個『馬路殺人工具』。

  誰也不願遭遇車禍,可闖紅燈者都抱有一種僥幸心理。若知道闖紅燈會出現交通事故,相信誰也不會去冒這個險。據介紹,現在無手續、無牌照的機動車通過路口時害怕查車,一看到有交警就『跑』,根本不管交通信號。年輕人剛開車,追求速度,眼看著信號燈轉換,一踩油門就過去了。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處以200元罰款,扣3分。據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無論是罰款還是其他手段,目的都是讓駕駛員遵守交通秩序,設置交通信號燈是為了對車輛和行人進行調節、分流導向,使車輛行人按照信號燈指示規范行走。然而,有些車輛對於信號燈視而不見,在十字路口亂闖紅燈,橫穿馬路,給自己和他人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對闖紅燈等違反交通法行為,市民許智偉說,主要原因是大家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不強,許多人對信號燈根本不重視,看著路上沒機動車輛就開了過去,紅綠燈對這些人一點兒約束力也沒有。這簡直就是拿生命在開玩笑。他很多次經過十字路口,都有疾駛而來的機動車擦肩而過,希望交警對此狠狠地處罰。

  左轉彎車輛與直行車輛、右轉彎車輛與行人、右轉彎機動車與直行非機動車、左轉彎非機動車與直行機動車,支路轉出的車輛與主乾路的直行車輛……每一個『合流點』都存在著搶行的問題。其實這些『合流點』哪個先行哪個禮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卻不被駕駛人重視。據規定,哈爾濱市目前要求機動車駕駛人在行經人行橫道時,遇有行人通過,要停車讓行人先通過;在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路口時,要先讓行人通過;在車輛右轉彎時,遇有行人通過,要減速行駛,讓行人先通過。對這項違法者,將被處以罰款50元,記2分的處罰。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