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7日訊 5日,《“景點免費日”改為提前發放免費門票》報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一些市民或是來電、或是在微博留言表示,“免費開放日”改為發票入園的形式,勢必會縮小可入園游客的范圍,希望有關部門在發放門票時要對市民“透明”。據悉,省內規定,任何單位截留私分免費入園門票將被嚴罰。
網友“於小魚”留言表示,民政、教育、工會、婦聯等相關部門在向城市低保對象、勞動模范、優秀教師等發放門票前,應該有第三方對這些群體人員身份進行核實,避免存在“關系票”。
市民左姍來電表示,在選擇發放免費門票給普通游客時,有關部門應該對社會公開選擇的數量、方法等,選擇結束後,應通過媒體或網絡公示被選人名單,實行“透明化”管理。
據省物價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規定要求各景點要強化安全意識,制定應急預案,會同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維護井然有序的游覽參觀秩序,確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廣大游客要自覺遵守各游覽參觀點的有關規定,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文明參觀游覽,愛護自然環境,保持公共衛生。同時,省裡要求“免費門票”在發放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免費入園門票發放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並向社會公布每年當地各景點免費發放入園門票的數量。另外,嚴禁發放單位截留和私分免費入園門票,嚴禁任何單位及個人買賣免費入園門票,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並予以公開曝光。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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