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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清網行動』:在逃犯罪人員投案可從輕處罰
2011-11-07 09:33:58 來源:牡丹江市政府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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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7日訊 11月3日,市公安機關在文化廣場集中宣傳“清網行動”。

  自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專項督查“清網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取得顯著追逃成效。一大批影響惡劣的重大逃犯、久抓未獲逃犯相繼追捕到案,帶破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成功化解了一大批信訪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目前,“清網行動”已經進入決戰階段。公安機關表示,為切實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本著寬嚴相濟的政策,同時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自即日起至12月1日前,在逃犯罪人員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監獄或者有關單位、組織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人員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報、電話等方式投案、本人隨後到案的,或者僅因形跡可疑被司法機關或者有組織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的罪行的,視為主動投案;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積極協同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在逃人員,動員、規勸在逃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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