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8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依據哈爾濱市市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工作實施方案,在不改變現行養老保險體制的情況下,由各級財政出資,社會養老平臺發放,適當提高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水平。
在補助標准上,哈爾濱市規定: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所在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准的,其差額以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名義予以補齊(不包括醫療保險待遇及其他非貨幣補貼、隱性福利等);實際發放額高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現有渠道發放。
在補貼發放方式上,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哈爾濱市將借助社保經辦平臺為退休教師發放生活補貼。發放生活補貼的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算。
責任編輯: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