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地方新聞  >  牡丹江
搜 索
牡丹江市2009年度特殊慢性病復檢開始體檢
2011-11-09 09:42:01 來源:東北網-牡丹江日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1月9日訊 從11月21日起,將對2009年度參加並通過當年特殊慢性病體檢鑒定的補貼人員開展身份認證和病情復檢。符合條件人員須攜帶相關材料於11月21日至12月2日到指定的5家醫院參加復檢,2010年參加並通過鑒定人員的復檢工作於2012年年末進行。

  《市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費用補貼暫行辦法》規定,每2年對享受特殊慢性病補貼的參保人進行一次復查。2009年度共有2286人參加並通過當年特殊慢性病體檢鑒定,此次復查只針對這些享受補貼的人員,復檢內容主要包括身份認證和病情復檢。復檢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及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與本人病情相關的近期住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或其他相關醫學輔助檢查材料等。復檢人依據所享受補貼的病種到指定醫院,領取並填寫《市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復檢審批表》,由復檢人本人或代辦人攜帶復檢材料,到指定的慢性病復檢錄入窗口進行信息錄入。再到指定的診室進行復檢,復檢鑒定的醫院與初檢時相同,復檢鑒定專家對復檢人的病情和病歷進行分析審驗,確定是否符合慢性病診斷標准。

  需要強調的是,因欠費或其他原因導致停止待遇的慢性病補貼人員,可以進行復檢,復檢通過後,待單位或個人補齊欠繳醫療保險費用及恢復醫療保險待遇後,再享受相應的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補貼待遇;因辦理異地安置手續和無法行動,不能正常參加復檢的補貼人,可委托代辦人攜帶復檢材料(復檢人身份證、戶口及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與復檢人病情相關的近期住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或其他相關醫學輔助檢查材料等)和代辦人證件到指定醫院進行病歷審驗和身份認證。復檢結果將於12月26日後在復檢醫院和定點購藥單位對外公布,或登錄勞動保障網站查詢。

責任編輯:關虹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