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0日訊(記者 張強)10日,黑龍江省巴彥縣村民段曉剛向記者反映,女兒段夢妮死因蹊蹺,為此他交了7000元的費用,給女兒做屍檢,但只得到5000元的屍檢費票據,哈爾濱醫科大學法醫學教研室教授額外收取了他2000元的費用。
段曉剛說,段夢妮去世後,為了弄清楚女兒的真正死因,他向巴彥縣衛生局申請做屍檢。之後,衛生局收取他7000元錢,並轉交給法醫。當屍檢報告出來後,衛生局卻給了他5000元錢的屍檢費票據,還有一張500元的油票。“我女兒死因蹊蹺,雖然家裡經濟比較困難,但為了求得一個真相,不得不做屍檢。沒想到的是,法醫連死人錢都賺!”段曉剛氣憤地說。
巴彥縣衛生局醫政股股長楊長青說,當時收了段曉剛7000元錢,其中有5000元是屍檢費,500元是車費,1500元是三位專家的勞務費。他們是代收,然後交給專家了。楊長青承認,以前類似收取勞務費的事常有。
據哈爾濱醫科大學法醫學教研室教授靳佔峰講,按照規定,屍檢費用應該是7500元錢,考慮到家屬經濟比較困難,他就降低了收費標准,只收了家屬5000元錢。靳佔峰解釋說:“因為車上運的是屍體髒器,比較避諱,一般車不拉,所以是他自己開車去的,這樣比較方便,當時我也跟家屬說了,管家屬要了500元的油錢,家屬也答應了,我們屬於口頭協議。”1500元錢是出診費,他們三位教授每個人500元錢。
靳佔峰說,收費標准是浮動的,甚至也可以不收費。靳佔峰認為,做鑒定有風險,家屬可能不滿意屍檢結果,所以纔投訴到媒體。“如果家屬覺得不平衡,我可以把額外收的錢退了。雙方可以協商。”
針對此事,黑龍江省著名法律工作者王積英認為,法醫教授收取的2000元錢是非法的。法醫的行為屬於降低國家收費標准補貼給個人,這是違法亂收費。口頭協議在法律上不生效。王積英說,作為司法鑒定人員,最基本的常識就是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收費標准來收取費用。凡是不出具正規合法票據的一切收費都是違法的。
前期報道:《17個月大女嬰發燒入院診治點滴20分鍾後死亡》(//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1/11/07/053498082.shtml)
《女嬰發燒入院點滴後死亡屍檢報告出爐父親質疑屍檢結果》(//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1/11/10/0535051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