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伊春11月11日訊 9日,記者在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獲悉,自本月1日起,原對全市各營運車輛(包括營運公司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養減少收費額的優惠政策予以取消。
據了解,自2011年11月1日起,伊春市轄區內的營運車輛二級維護保養收費一律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定額收費標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降低收費標准,一經發現有違規收費行為,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肅處理。
凡新增和年審營運車輛必須持二級維護、二級維護檢測報告單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檢測報告單的交費收據原件,到市政府服務中心交通運輸服務窗口辦理相關車輛業務,如各級運管部門審核時有違反本通知要求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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