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14日訊 13日,哈爾濱市征兵辦通報,哈市依據國家和省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應征人伍的優待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如提高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准、提高退役土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標准等。哈市2011年入伍的在校大學生進西藏義務兵退役後最高可獲15萬元左右的經濟助。義務兵在部隊服役期間,享受最低每月300元左右的津貼待遇。
據了解,此次大幅提高了入伍義務兵退役後經濟補助標准。農村普通義務兵退役後可獲經濟補助最低3.5萬元左右,農村在校大學生進藏兵最高可獲15萬元左右補助。這次調整經濟補助標准,將退役金從過去的3000元提高到9000元;並增加了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從2.4萬元至6萬元不等。大學生參軍退役後可獲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金及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根據農村及城鎮和普通兵、高原兵及進藏兵等不同情況,可獲3萬元到15萬元不等。
大學畢業生士兵選拔軍官,以往以二本學歷為門檻,現調整為以二本以上為主,少量特別優秀的三本畢業生士兵也納入提乾范圍。政策規定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軍校范圍,在校生士兵報考軍校年齡放寬1歲。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
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凡參加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考試的,同等條件下考試成績增加總分值的10%。退役後3年內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5分;報考縣級機關加10分;報考市級機關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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