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14日訊 向僱主要工錢卻走上歪路,裝修工人於武同意外甥以僱主孩子上高中走『後門』一事要挾討回1萬元,不想外甥因此獲刑,自己也在外逃亡4年。
46歲的於武是望奎縣人,2007年初他和工友為哈市道裡區群力鄉馬某家裝修了一個月,說好的1萬元酬勞卻一直沒拿到。當年7月,於武又去要錢時,無意中聽說馬某為孩子上高中找人走了『後門』。於武將此事告訴了外甥小趙,小趙聽後出主意:他出面找馬某,拿此事要挾馬某還工錢。於武聽後默許。沒幾天,小趙拿給於武5000元,說一共要了一萬,他們倆一人5000元。想到馬某拖欠自己工錢,於武收下了。不想,馬某報了案,小趙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捕,後獲刑,於武則害怕得躲了起來。
近日,哈市巡警支隊巡邏三大隊一中隊中隊長趙武財等民警通過於武的哥哥於文,終於勸於武投案。11月5日清晨,於武在哥哥和女兒的陪伴下從天津返回哈市投案自首,目前已被取保候審。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