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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市裝飾公司未及時清雪罰六百 系今冬清雪首張罰單
2011-11-17 10:38:39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劉瑋 宋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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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17日訊 11月16日,記者從城管東安分局獲悉,當日,位於東四條路平安街附近一裝飾公司因不按時限和標准完成清理冰雪任務,被處以600元罰款。這是牡丹江市城管部門今年對不清雪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

  入冬以來,為保障道路暢通和市民出行安全,充分調動各臨街單位清雪積極性,城管東安分局先後下發了1000餘份《關於以雪為令積極行動清理人行道路冰雪的通告》,將清雪要求、標准和時限告知各臨街責任單位和業戶。

  11月16日,牡市市區降下了今年的第一場雪,該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臨街單位清雪情況進行檢查督導時發現,許多臨街單位和業戶都以雪為令,積極行動,雪停後即組織清理責任區域內的冰雪,但仍有一些臨街單位、門市門前出現了無人清雪或清雪不及時的現象。

  經了解得知,這些單位和業戶,有的認為現在室外溫度偏高,雪可以隨下隨化,不需要去清理;有的則是清雪不及時或清雪范圍不到位。對此,城管東安分局執法人員又下達了40餘份《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清理,多數業戶能夠按要求清掃,但位於東四條路平安街附近的一裝飾公司對此置之不理。

  按照《黑龍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對未按規定時限或者標准清除道路冰雪的,責令限期清除;逾期仍未清除或者未達到清除標准的,由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業單位進行清除,清除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並處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11月16日,城管東安分局依法對這家臨街業戶處以600元的罰款。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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