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8日訊 2011-2012年度采暖費救助即日起開始申報。符合條件的市屬離退休職工、失地人員以及“五七工”、“家屬工”,可攜帶相關證件到戶口所在社區辦理,申報日期截止到12月14日。
據市供熱辦副主任劉佰慧介紹,此次救助人員范圍共包括三個方面:原大慶市屬、區屬國有和集體企業已經改制或改制後經法院裁定破產以及已經關停的企業離退休職工;因土地被市政府征收而納入城鎮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並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在我市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大慶市屬、區屬“五七工”“家屬工”,退休時間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第一次申報采暖費救助的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離休證(退休證)、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無房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和社區證明、配偶未享受采暖費補貼的證明;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遺屬由所在社區出具遺屬未再婚的證明等資料,到戶籍所在社區核對電子信息。上一年度采暖期已申報並審核通過的離退休人員,只需攜帶以上原證件資料即可。
申報人住址有變更的,應到原申報社區將申報信息刪除後,再到新住址所在社區重新申請錄入。其他資料有變動的,在申報時應告知社區對申請人信息進行修改。
市屬離退休職工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申報的,往年申報信息將在救助系統自動刪除。區屬離退休職工、“五七工”、“家屬工”、“失地人員”由各區政府自行組織實施采暖費救助。
劉佰慧表示,此次熱費救助過程中,如發現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知情不報、欺上瞞下、套取熱費救助資金的,視問題嚴重程度分別交由市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給予查處。居民發現問題也可撥打市城管委供熱辦熱線電話8189906進行監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