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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檢查藥品價格 未按新降價標准執行將被處罰
2011-11-18 15:16:3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姜雪 徐秋麗
東北網11月18日訊 根據省物價局對頭孢替唑等藥品最高零售價調整的通知,15日起近百種藥品已按新的降價標准執行。今天,記者跟隨哈市物價局執法人員對哈市范圍降價藥品市場價格檢查時發現,一些小藥店仍在以高出最高零售價的價格銷售降價藥品。
在哈市道外區太平大街上的啟康百姓醫藥連鎖宏宇大藥房,因未執行新的降價藥品規定,被物價執法人員要求立即進行整改。
此次調整總的降價金額約為9.79億元。對不執行政策的藥品零售企業情節嚴重的公開曝光,並根據價格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市民發現銷售企業存在違價行為,可撥打省、市物價部門的價格舉報電話進行舉報,價格主管部門將對違價企業進行嚴肅查處。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