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8日訊 4名輟學在家的90後,為了滿足上網和揮霍的欲望,一周內竟瘋狂砸壞17輛汽車車窗,盜竊車內財物11萬餘元。近日,林甸縣公安局成功破獲了這一系列砸車窗盜竊車內財物案件,將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縣內出現“砸車黨”
“是110嗎?我要報警,我的車被砸了,車裡的物品和錢被盜了。” “我的金杯面包車停在小區樓下被偷了……”10月31日至11月1日,短短兩天時間裡,林甸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連續接到砸車窗盜竊車輛及車內物品案件報警6起。接連發生的砸車盜竊案引起了林甸公安局的高度重視,縣局主管刑偵工作副局長蘇延軍親自帶領偵查人員連夜對這一系列案件進行偵查。
偵查過程中,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砸碎車窗使用的都是在車輛附近拾取的石塊和磚頭,由此看出作案的隨意性很強,排除了外地流竄作案的可能。能在短時間內連續作案且作案手法基本一致,警方推斷不是一人所為,應是一個團伙。
警方決定先從被盜金杯面包車入手,通過調取出城口的監控錄像,發現車輛開往了林甸縣三合鄉方向,經過沿路一路走訪,偵查員發現了被盜車輛蹤跡,最後,在一路邊村屯附近的樹林內找到了被丟棄的車輛。刑事技術部門通過對車內遺留物品的分析,確定了嫌疑人可能為3至4人。
隨即,偵查員在附近村屯展開了走訪調查,但由於案件發生時間大多在夜晚,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嫌疑人是丟棄了車輛後逃竄到外地了還是在本地躲藏起來了呢?偵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嫌疑人瘋狂作案終“現行”
就在警方的偵查過程中,犯罪嫌疑人並沒有收手,11月6日至7日,縣內又接連發生了11起砸車窗盜竊案件,接到報警後偵查員非常興奮,確定嫌疑人並沒有逃往外地。
梳理案件後警方發現,在這幾起案件被盜財物中,除現金外,還有四條“黃鶴樓牌”香煙、三條“中華牌”香煙,通過對現場周圍的走訪,有群眾反映在現場周圍發現過幾名可疑人員,年齡大約都在17歲左右,考慮到嫌疑人都是些年輕人,獲得錢物後勢必會大肆揮霍,他們最有可能消費的地方應該是網吧、游戲廳和臺球室。得到這一結論後,偵查員馬上對縣內的網吧、游藝廳和臺球室進行偵查。
功夫不負有心人,11月8日下午,通過偵查,一名叫高航的男孩進入了偵查員的視線,偵查員在其身上搜出大量被盜香煙,通過詢問,高航交代了與其一同作案的李剛、王明、馬強的行蹤,偵查員火速出擊,將其他三名嫌疑人抓獲,通過審訊,四名嫌疑人如實交代了他們的犯罪事實。
只因上網沒錢纔起“歪心”
據警方介紹,高航等四人輟學在家,長期無所事事,經常出入於網吧和游戲廳等場所。10月31日晚,四人從網吧出來,身上的錢都已經花光了,想弄點錢花花。正在街上閑逛時,他們看到了福地小區內停放著一輛黑色轎車,頓時動了邪念。四人商量了下決定把車窗砸碎,看看能不能拿點東西,結果只找到了一些裝飾品,作完案之後四人找了一家旅店住了一晚。
第二天,發現沒什麼動靜,四人膽子變得更大了,再一次出來作案,當晚,他們連續砸了5輛車,其中在一臺金杯面包車裡還發現了車鑰匙,四人將車開走,開到半路時發現車沒油了,便把車扔到了路邊的樹林裡。事後幾天,四人發現仍然沒動靜,便更加肆無忌憚起來。11月6日、7日,四人又連續作案11起。
由於四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滿16周歲,未達到負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他們進行了說服教育。(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警方也提醒各位車主,夜間一定要注意車輛防盜,特別是居住在開放式小區的車主,要盡量將愛車停放在停車場,車內最好不要放錢包和手機等貴重物品,停車落鎖後一定要再檢查一下車輛報警器是否開啟,有條件的車主可以在車窗上貼膜,以防止犯罪分子觀察車內財物實施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