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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中小學教育收費新規出臺
2011-11-19 22:26:42 來源:伊春日報  作者:王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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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19日訊 近日,記者從伊春市物價監督管理局收費管理科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教育亂收費行為,切實減輕學生家長負擔,近日,省物價監督管理局、省教育廳、省糾風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對中小學各階段規定的具體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做了具體規定。

  在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校除按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向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外,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城市學校可以向學生收取以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費用:文化體育活動費、熱飯費、自行車看管費、課後看護費(僅限小學)和校服費。

  普通高級中學校可以向學生收取以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文化體育活動費、熱飯費、自行車看管費、體檢費和校服費。

  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可以向學生收取以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補發各種證件費、補發各種學生卡費、資料(講義、試卷除外)復印費、課餘時間利用體育場館收費、課餘時間上網費、超限量用電費和學生浴室洗浴費。

  市物價監督管理局要求,凡有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教育部門,要按《通知》規定,對學校不經物價部門批准擅自收費、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准和超范圍收費等亂收費行為,以及有關部門、單位通過學校違規收取代收費等行為,物價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