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哈爾濱11月19日電 哈爾濱市出臺規定,犬只有兩次傷人記錄的,將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並吊銷養犬登記證書。
按照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的《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犬只有兩次傷人記錄的, 犬只一次傷害兩人以上的,犬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書。犬只傷害他人的,犬只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到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診治,並先行墊付醫療費用。
規定要求,養犬人不得驅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嚇、傷害他人。 犬只傷人後,犬只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衛生機構診治或者先行支付醫療費用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書,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