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2日訊 2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委獲悉,為深刻汲取甘肅省慶陽市"11·16'校車事故教訓,哈市從即日起至12月末,在全市深入開展接送學生車隱患問題大排查、大治理。同時,哈市計劃試點推行公益校車,由政府購置所需校車,教育部門負責管理,學校使用。
從即日起,哈市將逐校(園)、逐生調查了解乘車情況,建立臺賬;全面檢查學校現有校車和租用車輛,完備手續,對存在隱患的要立即停用維修。核查社會接送學生車輛的運營手續、駕駛員資格、標識等,登記造冊,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業整改,堅決取締非法違法接送車輛。同時,嚴格租用校車管理,學校租用社會車輛時,車輛必須符合接送學生車的安全標准,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核准,必須與車輛出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
集中開展對校車駕駛員、中小學生及其家長的安全教育,提高校車駕駛員遵紀守法自覺性,教育中小學生及其家長堅決不乘坐、租用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
哈市各級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實施不間斷監督檢查,對超員、超速等違章行為,一經發現當場責令整改,並上限處罰;加大非法違法運營打擊力度,在打掉非法違法運營車輛後,對地處偏遠、交通運力比較困難的地區,由政府統一為中小學生和幼兒配備或租用車輛,保證安全上下學。
同時,哈市將加快公益校車模式先期試點工作,待經驗成熟後,迅速在全市推廣。各級政府要落靠主體責任,提供經費保障,具備條件的縣(市)政府,要直接進行公益校車改革,由政府購置所需校車,教育部門管理,學校使用。
此外,哈市明確了哈市安委辦、交通運輸、公安交管、工商、教育、行政執法和學校及幼兒園的管理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機制,對各區、縣(市)履行接送學生車監管職能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工作不落實、出現嚴重問題、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將及時啟動問責機制,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