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11月23日訊 近日,齊市醫保局為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對相關參保條件進行了調整。昨天上午,記者來到齊市醫保局,邀請市醫保局副局長謝銳就《調整和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參保政策》進行了解讀。
問:此次調整和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參保政策的目的?
答:此次擬調整的政策對市本級超齡人員的參保政策有條件予以放開,使他們能夠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參保方式,享受到更好的醫療保障,以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問:此次調整和完善的有關參保政策都涉及哪些人群?
答:一是持有我市市本級城鎮戶籍5年以上,年滿16周歲(含16周歲)以上人員;二是戶籍遷入我市並取得市本級城鎮戶籍不足5年人員;三是戶籍遷入我市並取得市本級城鎮戶籍不足5年的人員中患有四種特殊疾病的人員,16周歲以下和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人員。
問:哪些人員參加靈活就業醫療保險可以取消年齡限制?
答:持有我市市本級城鎮戶籍5年以上,年滿16周歲(含16周歲)以上人員,取消年齡和疾病限制,可自願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
問:市本級城鎮戶籍不足5年人員如何參加醫療保險?
答:戶籍遷入我市並取得市本級城鎮戶籍不足5年人員,其中,年滿16周歲(含16周歲)以上至男60周歲(含60周歲)以下、女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經體檢未患有各種惡性腫瘤、肝硬化、尿毒癥、肝(腎)移植術後(以下簡稱四種特殊疾病)人員,可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
戶籍遷入我市並取得市本級城鎮戶籍不足5年人員,其中,患有四種特殊疾病的人員,16周歲以下和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人員只允許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5年後可自願選擇參加城鎮居民特定疾病醫療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
問:此次調整和完善的參保政策什麼時間開始實施?
答:新調整和完善的參保政策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