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3日訊 而立之年的金某,今年正好30歲,正是人生美好的黃金時期,可是其不珍惜人生的美好時光,在他的人生履歷當中,盜竊,卻成了他『輝煌』的經歷,曾經有過兩次因盜竊背叛處刑罰、教養的他,繼續瘋狂作案實施盜竊。
2008年4月17日23時許,金某與劉某、徐某經預謀,來到鶴崗市工農區一美發店,乘無人看管之機,三人用鐵棍將門撬開,入室盜得黃金葉一枚、裝有人民幣現金6000餘元的儲蓄罐一個、人民幣現金2700元,合計人民幣8963元,贓款被三人揮霍。至此,從2008年4月17日起到2010年10月5日止,金某與都已經是而立之年的並且都有前科姜某、焦某、劉某、丁某、徐某、李某7人,有分有合共作案實施盜竊41起。其中金某作案40起,犯罪數額價值人民幣73295元。
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根據金某等7人的犯罪情節、手段以及社會危害後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以犯盜竊罪判處金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零一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於判決生效後一次性繳納上繳國庫。同時還對另外6人判處不同刑期的刑罰和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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