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  法院天地
搜 索
摩托車撞汽車致摩托車車主死亡 汽車車主承擔部分責任
2011-11-24 16:11:41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芊冀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1月24日訊 2010年6月21日夜間,王某駕駛無牌照嘉吉兩輪摩托車由東向西行駛,至鶴崗市工農區鶴礦集團水泥廠門前時,撞至前方同方向停放的周某駕駛的一亮解放牌貨車尾部,造成王某頭部受傷在醫院搶救12天後死亡。支出醫療費用36377.76元。周某系秦某僱傭的司機。此次交通事故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王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周某、秦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王某的家人與周某、秦某就民事賠償事宜經公安交警部門調解未達成協議,王某的家人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周某及車主秦某賠償王某死亡賠償金231620.00元、喪葬費11523.00元、醫療費36377.00元三項總額279520.76元的百分之四十共計111808.30元。

  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涉訴交通事故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王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周某承擔次要責任。因周某系秦某車主僱傭的駕駛員,周某在涉訴交通事故中並無故意及重大過失行為,其不應承擔法律責任,應由僱主秦某對王某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比例以百分之三十為宜,秦某應賠償王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三項總額279520.76元的百分之三十共計83856.23元。故對王某家人訴訟請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依照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條款,判決秦某賠償王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三項總額279520.76元的百分之三十共計83856.23元,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駁回王某對周某的訴訟請求。駁回王某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896.40元由秦某承擔。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