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音樂花園北郡11號樓的車庫被改成了商鋪。
東北網11月30日訊 連日來,晚報陸續接到龍鳳區維也納音樂花園小區多位業主的投訴,反映他們小區車庫違規改造現象嚴重,一些商鋪甚至辦不下來任何營業許可,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車庫集體改成商鋪
11月15日9時許,記者來到維也納音樂花園小區,看到該小區C11和C12號樓臨街的一樓都掛著整齊的牌匾。“這些商鋪原本都是車庫,現在的商鋪都是後改的。”居民張先生這樣說。
記者粗略地數了一下,這兩棟居民樓下一共有50多間車庫,只有一間真正用來停車,其他的車庫大部分改成商鋪或者是當成了倉庫。而在整個維也納音樂花園小區裡,車庫改成商鋪的竟然多達55個。
不存車的車庫問題多
在一家小餐館,引起記者注意的是,當記者打開屋內的一個消防栓時,看到裡面除了消防設施以外,還堆放了雨傘、手套等生活用品。
C11號樓一樓的一個玻璃制品店,把工具和材料都搬到了外面,附近居民對此非常反感。“他們一乾活,機器就會發出噪音。”一位居民氣憤地說。
商鋪經營遭遇尷尬
記者走訪時發現,在車庫裡搞經營的大部分經營者都取得了營業執照,這讓物業、城管以及其他職能部門很難辦。
“上門治理時,很多商鋪都拿出了營業執照,那些沒執照的也稱正在辦理。”城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無奈地說,無法取締,只好將他們納入“正規軍”行列,進行規范性管理。
隨後,記者到工商部門進行了諮詢。在大慶市工商管理局高新區分局黎明工商所,工作人員表示,車庫改成的商鋪不允許辦理營業執照。而在大慶市工商管理局高新區工商所,工作人員表示,除了不能開飯店,只要具備車庫產權證、居委會開出的不擾民證明等一系列證明,就可以申辦營業執照。同一系統的兩個部門給出了兩種答案,這令人感到不解。
私改現象普遍存在
據了解,有關規定早已將私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定為違法行為。2005年,我市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大慶市城市居民居住區環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要加強對餐飲、洗浴、加工等行業經營的環境管理,對不按規定開辦的,要依照環保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另外,今年國家頒布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明規定:禁止改變居住區內住宅、車庫的使用性質進行出租,違者由房產部門給予相應處罰。
然而,采訪中記者發現,車庫商用的現象並不僅僅局限於維也納音樂花園小區,在萬城華府和東方玫瑰園也有這種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