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1日訊 女伴引誘男子開房,男伴則按照約定時間前往『捉奸』,並勒索被害人數萬元。日前,大慶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情侶合謀勒索案件。
今年3月15日,大慶市年輕靚麗的女青年林某引誘李某前往讓胡路區某賓館開房,期間趁李某前往洗手間,林某偷偷給男友姜某打電話告知所在的房間號。姜某隨後手持塑料仿真手槍趕到兩人所在的房間『捉奸』,並提出一萬元的『賠償』要求,不拿錢就告發李某強奸,李某只好拿錢。次日,姜某稱請朋友吃飯沒帶錢,又向李某索要2000元。頻頻得手後,姜某又稱本已決定與林某結婚,並交給林某3.5萬元彩禮錢,現在出了這種事不能結婚了,但是林某不退錢,這筆錢也要由李某承擔。李某同意前往茶館商議此事,商談過程中,李某識破了兩人合謀詐騙的伎倆,偷偷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即趕到將林、姜二人抓獲。
大慶讓胡路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姜某、林某各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