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6日訊 按照我省近期出臺的《黑龍江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黑龍江省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補充通知》(黑財社〔2011〕161號)文件精神,根據哈市的實際情況,市區(不包括呼蘭、阿城區)即將開始2011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工作。
申報條件及標准:就業困難人員中的“4555”人員(女性年滿45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5周歲以上)靈活就業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每年度的補貼限額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標准執行。2011年,“4555”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准為: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按每人每年1968元執行。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按照哈市實際情況定為:9.5%繳費的按每人每年1108元執行,5%繳費的按每人每年583元執行,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補貼。“4555”人員享受補貼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5年。
對2010年底前享受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未到期的人員,可繼續享受政策至3年期滿。其中,“4050”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參照“4555”人員補貼標准執行,非“4050”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按每人每年984元標准執行。
正在享受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稅費減免等補助政策以及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得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申報時間及地點:請符合申報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攜帶相關證件在12月7日—21日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站申報,逾期不申請者將視為本人自願放棄本年度應享受的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