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2日訊 8日,記者從市衛生部門獲悉,《2011年伊春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實施方案》正式出臺,方案明確要求2011年全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須達90%以上,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95%以上,同時對每位農村孕產婦予以300元的住院分娩補助。
《方案》要求,全市各級提供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單位要完善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服務體系,按照孕產期保健和助產技術規范,制訂質量控制方案和質量評估標准。各地要規范高危孕產婦篩查、轉診和救治流程,建立和完善危重孕產婦搶救綠色通道;要鼓勵產婦自然分娩,嚴格掌握剖宮產指征,控制剖宮產率,降低醫療風險。
《方案》規定,全市所有持當地農業戶籍的孕產婦享受此優惠政策。異地住院分娩的農村孕產婦回戶籍所在地辦理補助。每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予以300元的補助(此補助不抵減新農合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孕產婦享受中央財政補助的人均300元住院分娩補助後,持補助證明到新農合管理機構,結合當地補償標准,按去除起付線後的醫療總費用予以補償,補償額度以實際發生額為准,不能超出實際發生額。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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