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4日訊 12月13日,記者從市城管委了解到,2011年—2012年度采暖期內,市政府將繼續對居民住宅供熱價格予以臨時補助,價格為每平方米3元。
四類人員不享受補助
補助對象為具有大慶戶籍、自有住宅、自擔熱費並直接向執行政府統一供熱價格調整的供熱企業交納熱費的居民。其中,熱費實行關聯交易的中直企業職工、其他未實行關聯交易的中省直企業職工、國家省直屬部門的職工、其他由企業或單位為其全額繳納熱費的職工,不享受本次市政府供熱價格臨時補助。
每戶最多補助300元
據市供熱辦副主任劉伯慧介紹,每戶最高補助100平方米,不足100平方米的,按照實際房屋面積補助;超過10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補助,由個人承擔。已享受熱費救助的居民(低保戶、國有企業困難職工、市區無固定補貼渠道的離退休等人員),按實際居住面積減去已享受的熱費救助面積,差額部分再按每平方米3元給予補助,實際居住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補助,由個人承擔。
居民有兩處以上住房的,以居民戶口所在地為准,只享受一處住房的熱費補助。也就是說,一戶居民最多可以領到300元錢的供熱價格臨時補助。
憑票據到社區申報
符合條件的居民於2011年12月15日—2012年2月15日,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在社區填報供熱價格臨時補助申請單。
熱價臨時補助以先交後補、一次到位為原則,居民先行交納熱費,憑交費票據到所在社區申報後,一次性領取補助資金。如果不按規定時間申報、領取,將視為居民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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