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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明年1月9日放假 公辦教師違規補課追究校長責任
2011-12-15 09:02:0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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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15日訊 2012年寒假時間為1月9日至2月20日,各地各學校不得隨意增減假期時限。省教育廳昨天下發通知,對統一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12年寒假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嚴禁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捨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培訓班,公辦教師有償補課的將對其個人、所在學校和校領導實施『連坐』,違規學校和教師將在全省進行通報處理。

  據悉,寒假期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將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箱,自覺接受廣大師生和家長的監督。省教育廳舉報電話為0451-53638636,電子郵箱為liudehong315@126.com。凡實名舉報必查,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我省將組成規范辦學行為督查組,隨機對各地學校違規放假、假期補課、教師有償補課等實施專項檢查,發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頂風違紀行為,將對違規學校全省通報處理,並將通報印發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檢等部門。

  教育部門強調,元旦、春節將至,各地、各學校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廉潔自律教育,嚴禁教師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其他財物,更不得向學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財物,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主要禁令

  ●各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非畢業年級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

  ●不得參與、動員和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

  ●禁止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捨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培訓班

  ●凡公辦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沒收其辦班或授課所得,並取消其三年內評選先進、晉級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同時對違規教師所在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學校當年評先選優資格,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