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9日訊 富區倆小老板,同樣都是開浴池,同樣都想佔便宜,最終同樣都領到了10年刑。
近日,本報曾對富拉爾基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一起竊取燃氣案件進行了連續報道。經營浴池的業主盧某以及其他3名同案犯,因為3年的竊氣行為分別領到10到2年不等的刑期。無獨有偶。本月10日,富拉爾基區,又一起盜竊燃氣案件的主角、新華街某浴池經營者閻某也成了被告。
齊齊哈爾港華燃氣富拉爾基分公司監察人員經過多次對比核算用氣量,認為新華街某浴池的用氣量和其經營業績不符。今年5月25日清晨,富區公安分局北興派出所派出女警員佯裝洗浴進入女浴池,在偵查清楚後裡應外合將竊氣設施當場查獲。
原來,浴池經營者閻某把燃氣管線和鍋爐間,都布置在女浴池的必經之路上,每次檢查人員都要在外等候一段時間纔能由後門進入,而這時被查的管線已經被隱藏好。如果不是公安部門和港華人員的周密布置,經營者閻某近18萬元的竊氣量恐怕還不是盡頭。
經富拉爾基區人民法院審理,自去年9月至今年5月,浴池經營者閻某非法竊取燃氣,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盜竊罪。依照我國刑法相關條款,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