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1日訊 如何讓學生乘坐安全、可靠的校車上學?12月20日,記者采訪了部分教育工作者,了解了他們的一些想法。
《校車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規定: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單位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安全守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市區一所學校的負責人認為,從《征求意見稿》可以看出,相關規定把部分安全責任劃給了學校,這樣的做法讓校方擔子也很重。『只要能保證學生的安全,學校為學生做什麼都責無旁貸,但是希望相關方面也承擔起相應的責任,不妨設立一個專門的校車險。』
『《征求意見稿》對校車享有部分優先權的規定,體現了對少年兒童生命權的重視和保障。』交通希望小學校長孔祥民認為,要遏制校車安全事故,主要還是要保證路況和嚴格考核司機的駕駛技術。他說,該校所在的放牛溝村,也有一部分學生乘坐微型面包車或客車到市裡上學,但是通往市裡的村級路大約只有6米寬,所有車都混雜在一起行駛,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好在《征求意見稿》中寫道,『交通警察遇運載學生的校車,應當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在美國,校車享有最高級別的特權,甚至凌駕於總統車和消防車之上,這一點值得借鑒。另外,《征求意見稿》第四章中對校車司機做了嚴格規范,大致分六條,包括駕齡、扣分記錄、事故記錄等都有規章可循,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遏制校車事故的發生。
溫春中心校主抓校園安全的副校長王希良說,目前一些農村小學並校後,出現了許多學生要跨村上學的問題,但是村與村之間基本都不通車,這部分學生上學乘車是個很大的問題。就該校而言,目前只有東和村、共榮村、樓房村、新立村四所分校,個別分校只有十幾名學生。因為生源少,為避免閑置的校捨資源浪費,他們將原校捨處理後,租用了附近水泥小學的辦公室辦公,老師則每天通勤,到各分校去給學生上課。總體來看,學生上學和教師教學都有點費勁,希望國家能早日出臺政策,讓孩子們坐上正規車上學。
王希良還認為,此次《征求意見稿》最大的亮點,莫過於明確了校車的責任主體。『比如資金的籌措,是由政府來主導;校車的安全,由縣級以上政府負責,各部門各司其責。』他說,以前關於校車的責任講得比較模糊,這次把校車的事權下放給了地方,這是很明確的觀點,是一大進步。另外,《征求意見稿》對校車如何申請,道路行駛和停車享有哪些權利,都有全面詳細的規定。然而,對於誰來出錢買校車、如何運營校車等關鍵性問題卻留了個『口子』。
西安區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認為,在資金的籌措和安排上,可能在城市的公辦學校實行起來問題不大,但在農村地區和幼兒園、民辦學校,這個資金如何安排籌措,值得思考。尤其是《征求意見稿》提到『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政府到底主導至何種程度?農村地區購買校車資金從哪裡來?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的購車資金是否也由政府財政支持?如果學校能力有限,又該怎麼辦?這些問題都需要明確。
不久前,西安區教育局在轄區學校做了一個『校車情況統計』的調查,發現海浪小學、江濱小學和溫春鎮的幾所學校涉及到校車問題,但是目前只有海浪小學有兩輛大巴車,其他學校大都依靠微型面包車接送學生,也有部分學生靠步行或坐摩托車上學,可以明顯看出校車緊缺,希望這個問題能早日得到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