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網12月28日訊 12月22日,市民周女士反映:“在中三路上,總有倆男子當街殺驢,不僅沒有檢疫手續,每次走後,路邊還留下一灘血。”
調查:隔三差五當街殺驢
23日,記者來到中三路尋找這伙屠戶,但卻沒有發現他們的蹤跡。周圍一家單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伙人經常在中三路邊殺驢邊賣,具體位置不固定,今天要是沒來,明天興許就來了。”
24日9時許,記者再次來到中三路中心街路口處,看到北側綠化帶上有一個肉攤,兩名男子在忙活。
記者走近肉攤看到,這個攤床是由一輛人力三輪車和一個搭在車上的案板構成,攤床上的肉約有近百斤,一名男子正站在攤旁叫賣。攤床西側幾米遠的位置,擺放有驢頭、驢皮等器官,看樣子是剛剛屠宰完,另一名男子還在用刀清理驢的內髒,裡面的污物直接倒在了綠化帶內。附近的綠化帶和地面上,還留有很大一灘血跡。
目擊:未檢疫嚇走顧客
記者准備拍照時,突然聽到一陣驢叫聲,原來在攤西側的燈杆下還有一只活驢趴在綠化帶上,眼中充滿了懮傷,不時哀叫。
幾分鍾後,一位市民來到攤前准備購買驢肉,攤主介紹說:“驢肉25元一斤,肯定好吃,是剛殺完的。”記者詢問:“這驢肉在街邊賣,能衛生嗎?”攤主說:“我們原來在中五路賣,但現在房子拆了,就改這兒賣了。”“那這驢在路邊現殺現賣,有檢疫手續嗎?”攤主毫無避諱:“在這兒殺的驢,哪有檢疫手續,我說有你也不信啊!”
聽到攤主說沒有檢疫手續,准備買肉的市民轉身駕車離開。
城管:市民可打熱線舉報
12月26日,記者來到了市畜禽屠宰管理所,副所長楊立國介紹,在街邊殺驢屬於私屠濫宰違法行為,未經畜牧部門檢疫直接向市民兜售,這都是不允許的。按照分工,市區內的私屠濫宰行為應當由城管部門負責監管。
市城管委法規科張志新介紹,路邊殺驢應由市城管委各轄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監管。
據了解,當街殺驢違反了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應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其屠宰工具、非法屠宰的畜禽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1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違法經營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市民發現類似行為,可撥打城管服務熱線12319舉報。市城管服務熱線已把此事轉到市城管委薩區執法分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