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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即日起執行兩部社會養老保險新規
2011-12-31 08:22:35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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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2月31日訊 今日,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公布,《哈爾濱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和《哈爾濱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正式發布,即日開始執行,哈市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將有章可循。

  凡具有哈市城鎮戶籍或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個人繳費標准從100-1000元分十檔,參保人自選。政府補貼標准為參保人選擇每人每年100元檔次的,每年補貼30元。繳費檔次每提高一檔,補貼標准增加5元。選擇500元以上檔次的,不予增加補貼。

  城居保和新農保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城居保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65元(新農保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資金除以139。基礎養老金標准可根據國家、省規定及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均應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機構或者城保機構(農保機構)指定的社區(村)代辦員申請參加城居保(新農保),填寫《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城鎮居民是一至二級重度殘疾人的,應提供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農村居民參保登記時,應當申報其子女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經審核後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