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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玩浪漫引狼入室 黃金項鏈不翼而飛
2012-01-04 08:54:14 來源:東北網-齊齊哈爾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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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1月4日訊

  黃金項鏈不翼而飛

  12月11日凌晨,建華公安分局東五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小月打來的報警電話,稱其價值2萬餘元的黃金項鏈在家中不翼而飛。接到報警後,東五派出所民警謝輝、李焱兵迅速出警。經過現場勘察,沒有發現房門撬盜痕跡。小月告訴民警,12月5日,她將金項鏈放到自己臥室床頭櫃的抽屜裡,此後一直沒拿出來。12月10日晚23時許,她整理房間時,發現金項鏈不見了。

  經詢問,辦案民警了解到,從12月5日至12月10日晚,其間共有3個人出入過小月家,一個是小月家的保姆,一個是小月的女朋友小銳,還有一個神秘男子『小七』,此人是小月12月6日晚在某酒吧認識的酒吧服務員,兩人『一見鍾情』,在一起喝了許多酒,喜歡玩浪漫的小月當晚便將這位『白馬王子』領到家中過夜。

  電話試探智取證據

  民警立即對上述3名出入過案發現場的人員進行排查,發現小月家的保姆李某始終在小月家中工作,未曾離開過,此人表現良好,家庭背景也非常好,做案的可能性不大;小月的女朋友小銳,雖在案發前後多次在小月家中留宿,未滿18周歲,還是一名在讀的高中學生,但兩人的關系很好,案發後,她還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工作,小銳做案的可能性也被排除了。剩下的只有神秘男子『小七』了,他在小月家中過夜後,次日就辭掉了酒吧服務員的工作,離開了齊市。其間,盡管小月和她的朋友多次欲通過各種渠道聯系『小七』,但他始終不露蹤跡。『小七』離開酒吧時,曾向酒吧服務員炫耀其錢包內有大量現金,而酒吧欠他的數百元工資,他也向朋友表示,『這點小錢,不要了,大哥現在不差錢。』這與其一貫拮據的生活狀態反差極大,『小七』的疑點上昇。

  經工作,民警很快查明,『小七』姓王,今年20歲,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旗大楊樹鎮人,來齊打工不到一年。在辦案民警的努力下,民警迅速掌握了王某不久前新使用的手機號碼。經過反復討論,民警決定讓小月直接給王某打電話,試探王某。

  小月打通』小七『的手機後,兩人剛說幾句話,就因為金項鏈的問題發生了激烈爭吵。起初,王某堅決否認是他拿了小月的金項鏈,但在小月反復的追問下,不得不承認他知道小月丟失金項鏈的事情。民警要求小月緩和語氣,向王某詢問金項鏈的情況,並表示自己可以不追究金項鏈的去向,但項鏈墜是她的護身符,她務必追回,即使花錢也要贖回來。最終,迫於小月不斷的壓力和『只要贖回護身符,別的都不追究』的承諾,電話另端的王某終於承認,金項鏈就是他拿的,並詳細說明了他賣金項鏈的地址。

  尋跡追蹤嫌犯落網

  在王某提供的回收黃金飾品的小店裡,王某的名字和身份證信息赫然登記在12月7日上午收購的一條黃金項鏈的目錄裡,經民警現場提取,王某『出手』的黃金項鏈正是小月丟失的。

  案發後,王某迅速離開齊市,並多次向朋友和小月表示他已回老家內蒙古大楊樹鎮照顧生病的父親。然而,種種跡象表明,『有了錢』的王某不可能回老家。果然,隨著警方偵查工作的推進,大量線索和證據表明,王某躲藏在大慶市。

  12月22日凌晨4時,辦案民警獲取准確信息,王某入住大慶市的一家賓館。東五派出所所長李其華立即率領副所長李卓、民警周成志、謝輝驅車趕赴大慶市,於當日早7時,在大慶市某賓館,將正在被窩裡熟睡的王某抓獲。此時的王某身上僅剩200元現金,其變賣金項鏈所得的1萬元贓款在短短的10天內就被他揮霍一空。

  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企圖狡辯的王某向民警交代了其盜竊金項鏈的犯罪事實。據王某稱,12月6日晚,他在工作的酒吧裡與小月相識,兩人在一起喝了很多酒,之後小月將他領回家中。在小月臥室床頭櫃的抽屜裡,他無意中發現了一條黃金項鏈,貪欲迅速佔據了他的大腦。那一晚,他沒睡好,始終惦記著抽屜裡的金項鏈。次日早7時許,他趁小月在衛生間洗漱的過程中,將黃金項鏈放在自己的口袋裡,和小月一同離開後,他將金項鏈賣給金店套取1萬元現金,隨後逃往大慶市,並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在大慶市的酒吧等娛樂場所將所得贓款全部揮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建華警方刑事拘留。

  實習生段笑雨本報記者張霞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