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10日訊 現狀:同三高速公路,賓縣經佳木斯至集賢縣路段最高限速為小汽車100公裡/小時,大巴車80公裡/小時(集賢縣至同江段剛開通,未設限速標志)。部分在同三公路行駛的車輛都采取遮擋車牌、不掛車牌等違法方式躲避,與高速公路交警躲貓貓,增加了公路行車的安全隱患。
建議:民革省委提出以下建議:第一,調整同三高速我省境內路段最高限速方案,對車流量大、易發事故路段適當降低限速,其他路段按120公裡/小時最高限速。第二,取消定點設卡、逐車檢查的方式,采用固定照相、流動執法的方式。同時加強各收費站對上路和下路的車輛檢查。也可以借鑒其他省市采用區間計算平均時速的方式執法。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