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0日訊
網上遇到“帥哥”
2011年7月20日13時許,剛放暑假的初一女生玲玲感覺萬般無聊,在家上網時,特別留意了同城交友欄目。“是我沒有遇見緣分,還是沒有遇見你……”某交友網上這樣一條內心獨白躍入眼中時,玲玲的心不由一動,在QQ上與這名戶籍地在阿城區、名叫肖偉的19歲男孩取得了聯系,雙方互留了手機號碼。
相識的第三天,肖偉的問候短消息突然出現,玲玲心中微微驚喜。沒想到,此後每天14時,肖偉的問候短消息總能准時到來,這給補習課上打盹兒的玲玲帶來一絲溫暖的提醒……漸漸地,這種“真誠”的呵護早晚都會來到玲玲的眼前、耳畔。
8月19日,肖偉突然一整天音訊全無,玲玲倍感失落。給他發了幾條短消息後,也沒有得到回復。當晚17時許,肖偉突然有了回復,“我在哈爾濱,能去看看你嗎?”天降奇緣一下令玲玲感覺觸電,去還是不去?這名少女的心開始無法安靜。最終,玲玲沒能得到家長的允許,無法出門。當晚21時許,肖偉又給玲玲發來溫暖的短消息。
天真少女被摧殘
8月22日,肖偉再次發來短消息,“今天到哈買書,你能陪我嗎?”看到肖偉這麼執著,玲玲再一次心動。當日13時許,這對相互憧憬了1個多月的異地“小情侶”終於見面了。
12歲的玲玲最終沒有抵擋住19歲的肖偉的甜蜜攻勢,與其來到道外區宏偉小區內一家小旅店,兩人發生了關系。當晚,肖偉又將玲玲帶到小區內另外一家小旅店,奸淫3次。23日清晨,肖偉無聲走掉。玲玲醒來後,衝出旅店房間、跑至前臺放聲痛哭,並稱“我男朋友不見了,手機也關了”。
審理此案的道外區法院少審庭庭長王洋法官提醒家長:要關注孩子用手機日常聯絡的是什麼人。在尊重孩子的前提下,必須把不健康及有危害的苗頭制止住。目前社會上有這麼一群人,專門利用網絡誘騙少女並實施犯罪。此案中,肖偉明知被害人不滿14周歲,仍與其發生性關系,是典型的強奸幼女行為,屬法庭從重處罰之罪行。
肖偉最終受到了法律應有的審判,但此事也給女孩留下了終生難愈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