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13日訊 現狀:近年來,我省環境狀況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環境矛盾凸顯,壓力繼續加大。一些重點流域水污染嚴重,部分區域和城市大氣灰霾現象突出,許多地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容量。部分地方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出於地方利益保護或片面追求所謂局部經濟發展,放任環境違法及污染行為,公共資源和百姓利益遭到嚴重侵害。
省人大代表李澤林建議:加強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及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建立群眾舉報機制,加強環境違法行為及環境執法行為的監督;建立環境主管部門、司法機關及相關部門的執法聯動機制,確保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措施的落實;對環境違法侵權案件依法予以立案審理及依法執行;明確各級領導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將環境保護情況及污染治理情況與政績掛鉤,促進我省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責任編輯:張雋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