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續深化銀行改革發展。指導政策性銀行明確改革定位,穩步經營發展;大型銀行積極推進基層網點的全面昇級改造;郵政儲蓄銀行加快推進二類支行改革;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加快建立符合農村金融服務要求的專業化服務體系;城市商業銀行著力完善總分支管理組織架構,加強對本地和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按照股份制方向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
2、不斷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積極引進外埠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到我省設立機構,積極向市(地)、縣域、鄉鎮延伸機構,大力培育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3、積極推進金融產品創新。鼓勵銀團貸款模式,積極發展保理、福費廷、票據貼現、供應鏈融資等產品,推動知識產權、股權、林權、動產等質押貸款業務,探索進口押匯融資、出口信用保險、海外代付、倉單質押貸款,大力發展銀行卡產業和網上銀行業務,推進小額信貸及批發類資產業務。
4、切實改進銀行服務質量。通過『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支持農村青年創業就業、識別非法集資宣傳、公眾教育服務宣傳等平臺,加強對社會公眾現代金融知識、金融服務、風險意識的宣傳和教育,推動健全存款人和金融消費者保護以及公眾教育服務綜合體系,發揮好媒體輿論監督的作用。
5、合理規范服務收費價格。加強服務價格統籌管理,做到成本可算、質價相符、公開透明;開展對服務的社會責任評估,加強服務價格的內部監督;嚴肅查處虛假承諾、捆綁銷售、亂收費等違規行為,提高服務價格透明度,有效履行服務收費告知義務,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和客戶投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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