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1月18日訊 17日,市物價局根據投訴積累,首次披露了日常消費中10種最常見的價格欺詐伎倆,提醒消費者在節日購物期間小心上當受騙,繞開價格陷阱。
虛構原價最常見的就是很多街邊小鋪以“場地拆遷、最後一日,全場物品兩折”的名義進行促銷。將號稱原價幾百元的物品,現價幾十元進行叫賣,可是個別商家“最後一日”卻持續半年甚至一年。這樣的商家采取手段很多,從投訴看,虛構原價、虛構轉業、停業等降價原因,虛假打折、謊稱降價、削價處理商品誘騙消費者。
虛假打折某商家號稱“全場8折”,當消費者掏出400元要買一套標價500元的西服時,卻被商場告知“這套西服折後價為460元”。商家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消費者一定要事先問價。某商場對女鞋處理品降價銷售,並標價“處理商品一律80元”。但當消費者購買了一件付款時,商場卻告知對方:“這是正品,要120元”。不少商家在銷售處理品時,有意不詳細標明處理品和非處理品價格,以便渾水摸魚。
不履行價格承諾某超市向消費者承諾瓶裝酸奶實行買三送一。有消費者購買了三瓶之後,對方卻並未兌現承諾贈送一瓶,並稱買三送一僅限於前10名。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的,消費者購買後商家卻不兌現承諾。這種以前多少名為幌子模糊贈送,著實讓消費者無從查證。
兩套價格一顧客在某酒店點了10種炒菜,在結賬時發現其中8種菜餚高於原提供的標價簿所示價格,最高的超出8元,最低的超出2元。某高檔飯店象拔蚌78元/斤,可消費者王先生就餐後到收銀臺結賬時卻被告知每斤售價200元。消費者質疑時,餐館收銀員稱標價78元/斤的小象拔蚌,王先生吃的是大象拔蚌,每斤200元。這種高價結算的行為消費者可以立即舉報。
質價不符個別酒店前邊賣活海鮮,後面又將活海鮮換成冰鮮,短斤缺兩,克扣顧客。商家在出售商品過程中存在摻雜、摻假、短斤少兩等現象。
模糊標價某旅行社廣告宣傳“頭尾7日游僅1800元”,消費者出行後纔發現,實際上是第一天晚上出發,第七天一早回城,“7日游”實際成了“5日游”。商家有意使用欺騙性或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誘導消費者進行購買。隨意使用沒有比較標准或者事實上無從比較的一種標價行為。比如“特價”、“平價”,商家並不為消費者提供特價前的正常價格,多數消費者容易上當。
模糊贈售某超市標示買某品牌調和油“買一送一”,實際給消費者的僅是一小袋花生米。這種“買一送一”就是最典型的模糊贈售。另外,模糊贈售,采用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以“饋贈”引誘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與其交易,但沒有如實標明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贈送行為的表現方式較復雜,消費者對饋贈商品的價值較難判斷。
隱蔽價格附加條件某商場推出買電器“免費送貨上門”促銷服務。但是當顧客付款之後,商場指定的送貨單位將電器送上門之後,卻以“拆裝費”的名義,向顧客收取100元。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附加價格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僅僅模糊標示附加條件內容,讓消費者十分反感。
虛誇標價某家具城,在某款真皮沙發商品標價簽上標明產地是“意大利”,而實際產地是廣東。一些餐飲、娛樂企業標明有關服務項目,但事後卻以各種借口不提供服務等。
假冒政府定價某水果店將哈密瓜賣15元/斤,某停車場收費20元,均謊稱“這是政府定的價格”。這方面,最常見的就是商家假借“物價局監制的價格標簽做文章,而事實上,物價局只是對符合規范的商品標價簽進行監制,並不包括商品價格本身。